中国人和外国人,或内地与港、澳、台同胞可以在内地协议离婚吗?

中国人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但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协议离婚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江苏境内的涉外婚姻当事人,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到江苏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地点在南京市内,省内只此一家。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

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五、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六、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制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公证书副本由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或民间公证人交至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通过台湾海基会将副本寄往大陆公证员协会,大陆公证员协会再将副本寄往文书使用部门,通过上述程序得到的公证文书方为有效。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或通过微信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