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张明明律师在连云港海州区法院开庭,离婚纠纷,第三次开庭。 admin 2016年5月4日 2016年5月4日,张明明律师在连云港海州区法院开庭,离婚纠纷,第三次开庭。庭后当天协议离婚,省去诉讼费7万余元,双方当事人非常满意。 上一篇: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2002)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