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老公打你,该怎么保护自己?-反家暴法律常识

当老公打你,该怎么保护自己?-反家暴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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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幸福的婚姻是每个人的毕生追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部分人的婚姻都可能变得平淡如水。如果遇人不淑,当婚姻经不住现实考验时,当暴躁奴役理性时,家庭暴力就会像魔鬼一样,撕裂脆弱的情感,不断摧残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当今社会,由于种种原因,女性仍然大部分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据调查,大约有30%的中国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如果你不幸遭遇家庭暴力,到底应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部法律为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新法实施以来,南京玄武、雨花、秦淮等基层法院先后签发多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遭遇家庭暴力时,受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通过向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女联合会等投诉、反映或求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途径保护自己。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并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法律规定了以上多种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途径,但并不是任何家庭暴力都必须同时采取全部维权措施,因为不同的维权手段,涉及的程序,法律后果不同,受害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一般来说,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等反映,家庭暴力情节严重,则应该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向有关单位和公安机关求助、保护,程序相对简单,本文主要对《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保护令申请程序、条件、法律后果等作详细介绍。

      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前提条件和时间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而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民事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前提是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常见的情形是遭受殴打、限制人身自由、谩骂,恐吓等。另外,即使尚未发生家庭暴力,但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也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必须澄清的是,并不是只有起诉离婚才能申请保护令。只要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就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当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

简单来说,就是谁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当然首先是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现实中受害人常常因为受到威胁、恐吓、拘禁或精神疾病等无法自己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程序

向法院申请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书面或口头申请时,应当向法院明确加害人,具体的请求,并提供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基本证明材料。因此,遭受家庭暴力时,在保护自己的同时,可以通过拍照、录音、报案等方式保存证据,以便法院查明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至于向法院提出何种具体请求,则应该根据自身所遭受的家庭暴力情形来确定。比如,遭遇老公殴打,则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加害人禁止实施殴打等家庭暴力,情况严重的,还可以要求法院责令加害人从你的住所迁出。如加害人长期骚扰、跟踪、限制人身自由,则可以申请法院要求加害人禁止跟踪、骚扰、接触自己。受害人申请保护令,应当向自己或加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提出,受害人可以考虑就近、便于保护令执行等因素选择具体法院。申请保护令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也不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

      四、申请保护令的法律后果及作用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制止家庭暴力的有效措施。一旦法院发出保护令,则具有强制执行力,加害人必须遵守保护令的规定。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并且向申请人、加害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送达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如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申请人可以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保护令不但可以制止加害人进一步实施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而且在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时,可以作为加害方存在过错的佐证,有助于受害人要求加害方赔偿和法官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事实。所以,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积极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避免因观念保守、胆小怕事等使自己陷入家庭暴力的阴影之中。

     特别提醒:除了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家庭暴力可以申请保护令之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同样适用《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例如,长期同居的男女朋友之间的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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