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no.100 如何正确理解“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法律的着眼点是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一起生活的行为,至于共同居住期间是否发生性行为,并不是法律所关注的。因此,即便配偶一方有通奸行为,另一方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还是不能据此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但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理由。要证明配偶与他人婚外同居,需要的是配偶与他人共同饮食起居、形同夫妻方面的证据。

文章原载于《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2年第8期(总第92辑),作者吴晓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