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同时嫁三男,被法院判处重婚罪锒铛入狱

律师提示

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从立法层面来说,国家维护这一基本婚姻制度的力度 是比较大的,无论是刑法还是婚姻法都规定了重婚的责任,刑法规定犯重婚罪当事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责任不可谓不严。但是重婚行为往往比较隐 蔽,加上我国婚姻登记并不联网,对于重婚行为的取证困难,实务中对重婚行为的处罚不可谓不轻!法院判决的刑事案件屈指可数,离婚诉讼中很多非法同居行为未 能得到应有的认定和处罚。很多人哀叹,无论重婚刑事责任还是重婚民事责任的规定都名存实亡!本案如此极端的重婚行为,当事人视法律为儿戏,玩弄他人感情, 严重的破坏了国家关于婚姻家庭的管理制度,侵害了受害人的配偶权,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重婚1

案件情况

南京江宁的李雪先后与三个男子以夫妻关系同居。后来,她其中一个丈夫发现了她跟另一个男子的婚纱照,事情才败露。近日,李雪因犯重婚罪,被南京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今年31岁的李雪,在南京江宁工作。早在2003年时,她就邂逅了盐城的施某,但两人的婚事却遭到了施某家人的反对。施某就将她安置在自己江宁的房子里,两人过起同居生活。

施某经常出差,独守空房的李雪寂寞难耐,于是决定在网上找点乐子。很快,她就跟淮安的吴某好上了,并以闪婚的形式,在淮安领证结婚。结婚后,李雪和吴某一起住在江宁的房子内。因施某和吴某都经常出差,加上她的巧妙周旋,所以瞒住了两人。

后 来,当施某家人同意两人的婚事,施某却不知道她已与吴某领证结婚,提出领证结婚,李雪却称,自己想打拼事业,反正两人都同居这么多年了,想晚 一点领证。不知情的施某就相信了她,不过两人还在施某的盐城老家举办了婚宴。婚宴之后,两人以夫妻名义住在南京鼓楼区施某的另一处房子里。

李雪经常以加班太晚等为由,不回鼓楼住处。而施某经常出差,加上李雪在江宁工作,施某也就相信了她的说法。可他不知道的是,李雪在江宁主要是为了跟她丈夫吴某在一起。当她回鼓楼住处时,多半是吴某出差了。

即使这样,李雪还不满足,2010年,她化名苏某,跟山东网友赵某领证闪婚。婚后,她将经常出差的赵某安置在了江宁的房子内。就这样,李雪要同时周旋在3个男人之间,而且分别与两个丈夫住在江宁同一住处生活。

去 年秋天,随着吴某一次出差归来,清理衣柜时,发现了李雪跟赵某的婚纱照,后来导致事情败露。这事被吴某的弟弟知道后,他发现自己同事的妻子也 叫李雪,后证实,他的同事就是施某。后来,李雪因涉嫌重婚罪,被江宁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不久前,江宁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李雪在有法定丈夫情况下, 还伪装身份与他人领证结婚,并以夫妻名义生活,构成了重婚罪。考虑到她主动投案,且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和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宣判后,李雪不服,向南京中院上诉,希望判处缓刑。近日,南京中院审理此案后,认定李雪跟三人犯重婚罪,而且时间跨度长,依法不符合缓刑规定,于是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本案新闻信息来自现代快报,记者李绍富,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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