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南京离婚律师答: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只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由于,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离婚时,应当确认一方名下的公积金、住房补贴归其所有,并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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