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

以上是法律规定的提起民事诉讼的必备条件,南京离婚律师提醒你,起诉离婚除具备以上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在起诉前根据自身情况,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制定明确自己的诉讼策略。有几个问题需要想清楚:

1、感情还有挽回的余地吗?自己真的尽力挽回了吗?离婚以后不会后悔吧?

2、怎么做对孩子最好?

3、财产保卫战准备好了吗?

4、最坏结果是什么?万一出现不利结果,能承受吗?

延伸阅读:

1、打离婚官司要不要聘请律师?

2、张明明律师介绍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或通过微信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