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答:
婚姻法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女方不愿意抚养子女,或者女方不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判决随母亲生活。
婚姻法规定:在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婚姻法规定的2周岁是一个范围的概念,而不是一个时间点。并非子女一但年龄超过两周岁,女方就丧失了抚养子女的优势。只要是子女在2周岁左右,比如说2周岁半,母亲抚养子女有利于发挥母亲的细致、温柔、耐心的先天优势,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因而更容易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