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南京离婚律师答: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特有财产制,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通常有,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和活动的赔偿款、遗嘱中确定归一方继承的财、一方专用的财产等等。这写个人财产,无论双方结婚多少年都不会转变为共同财产。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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