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分财产,男子离婚后伪造26万元假欠条被判刑14个月

新文化白山讯(记者卢红通讯员李文刚刘岩)临江市一对夫妻已离婚多年,男方为了从前妻处多分些财产,竟找了两个朋友做假欠条,不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牵连两个朋友也受到刑罚。3月14日,记者从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是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吉林省首例虚假诉讼案。

离婚后突然冒出26万元欠款

2015年3月,刘某突然接到法院传票,原因是前夫李某的朋友孙某、赵某以刘某夫妇拖欠劳务费为由将二人诉至法庭,要求刘某与李某二人共同偿还。“我和他离婚几年了,怎么会突然冒出来26万的欠款?”法庭上,面对赵某、孙某出具的劳务协议,以及拖欠近26万元的劳务费欠条,刘某坚称她对此毫不知情,这欠条一定是假的。而李某却一口承认,欠条确实是他打的,欠劳务费也是事实。

“如果认定债务属实,那么这笔债务将属于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男方可以多分10余万元财产。”办案人员说,庭审中,刘某对原告出具的证据提出强烈质疑———“既然欠款是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为何她从来不知情,赵、孙二人也从未问其要过债?”

自己获刑还连累了两个朋友

休庭后,刘某到临江市公安局报了案。

临江市公安局传唤了李某及赵某和孙某。尽管李某坚称欠条是他写的,但赵某和孙某见事情闹大,便竹筒倒豆子般将实情讲了出来。

2015年初,因不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在与前妻协商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李某找到朋友赵某和孙某,先后向赵某、孙某出具虚假的拖欠劳务费的欠条,并分别与赵某、孙某伪造劳务协议,虚构了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之后,又指使赵某、孙某起草民事诉状,以李某、刘某拖欠赵某劳务费9.2万、拖欠孙某劳务费16.7万为由,分别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警方的调查下,李某导演的这场债务官司终于浮出水面。

2015年12月,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就李某等三人涉嫌虚假诉讼一案,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或通过微信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