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南京离婚律师

以下是与标签“南京离婚律师”相关联的文章
  • 很简单!四句话说清离婚冷静期

    很简单!四句话说清离婚冷静期

    1、离婚冷静期就是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任何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反悔。 2、最快申请离婚登记当天就可以选择反悔,最长60日。 3、申请离婚登记后30日内反悔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第31日至第60日(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顺延 ...

    阅读全文

  • 孩子抚养权归谁?一文读懂《民法典》的新规定

    孩子抚养权归谁?一文读懂《民法典》的新规定

    南京离婚律师提示:抚养权既是离婚案的焦点,也是难点。《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关于抚养权问题有了一些新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准备离婚的 ...

    阅读全文

  • 细说民法典:录音录像遗嘱的注意事项

    细说民法典:录音录像遗嘱的注意事项

    当前,随着短视频的火爆,带动了智能手机录音录像功能的普及,国人可以随时随地录制视频,许多老年人也将抖音等短视频软件玩的娴熟。通过录音录像方式制作遗嘱,或者将自书、见证遗嘱的过程通过录音录像加以记录,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共同发挥遗嘱作用,将越 ...

    阅读全文

  • 细说民法典 之 打印遗嘱的注意事项

    细说民法典  之  打印遗嘱的注意事项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用电脑写字,很多人已经很久没有手写文件了,用笔最多的差不多就是签名了。在这个背景之下,打印遗嘱也越来越多。《民法典》顺应时代发展,在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对打印遗嘱做出了具体规定。下面南京继承律师就说一说打印遗嘱的注意事项 ...

    阅读全文

  • 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罪的认定

    南京离婚律师提示:在处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配偶有外遇或者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就称对方“重婚”,要求法院追究对方的重婚罪。但是,我国刑法对于重婚罪的构成是有严格的限定的,不能以简单的生活经验随意加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首先要从构成要 ...

    阅读全文

  • 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容易发生纠纷丨同居关系法律风险(4)

    同居期间财产归属容易发生纠纷丨同居关系法律风险(4)

    南京婚姻律师张明明提示:同居期间财产归属问题最容易发生纠纷。一方面同居期间很少保留购买相关财物的凭证,另一面这些财物的取得多是基于感情的赠与,感情破裂后容易发生撤销赠与。所以,非常有必要提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双方均未婚的同居关系 双方 ...

    阅读全文

  • 同居者之间没有继承权丨同居关系法律风险(3)

    同居者之间没有继承权丨同居关系法律风险(3)

    南京婚姻律师张明明: 在有些地区,人们认为按照风俗举办婚礼就是结婚了,实际上这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倘若其中一方发生意外,另一方无权继承其遗产。因为按照《婚姻法》及《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未登记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典型 ...

    阅读全文